第137章 送金币(2 / 2)

  也只有苏清麦自己知道她进来的时候,两边里面只有棉花,她把东西放在秤上的时候001才将东西放了进去。

  “一共是21块6毛3是吧,给。”

  “小苏?”

  苏清麦刚把钱递过去,就听见李芳喊她,转身看见李芳手里的信封,心下了然。

  “芳姐,这是有好消息了?”

  李芳一下被苏清麦戳中心事,有些喜形于色道,“嗯,只是没你厉害,上次寄了十来篇,也就被选中三篇。”

  李芳摸着手里还热乎着的稿酬,心里万分庆幸当时决定了开始,若当时自己因为怕选不上,钱就打水漂了没迈出那一步,那就错过了这么好一件赚钱的机会。

  这可是赚钱的事儿,不好让其他人听见,李芳凑进苏清麦耳边,感谢道,“真的谢谢你,麦麦,等一下我请你吃饭,必须得答应哦。”

  苏清麦看着李芳真挚的眼神,能感受到她是真的想谢谢自己,不是那种客套话,也就不客气的同意了。

  “好的,不过还是先恭喜芳姐啦!”

  “噗呲————,那你以后还有得恭喜的呢!”,李芳已经决定要继续写下去了,手上多攒些钱,就算……就算就算以后回不去城了,嫁人也能有底气些。

  “哈哈哈哈哈哈——————”

  苏清麦被李芳难得的调皮逗笑了,不过看着眼前对生活充满希望的芳姐,心里感到一阵快慰,有了赚钱门路,芳姐应该就不会再因家里原因而嫁人了吧。

  苏清麦在上次李杰和刘玉兰相继出事之后,就让001去看了一下知青院众人的结局。

  但因着那本书是为男女主服务的,主要是讲的男女主身边的故事,而知青院大部分人和他们都没什么关系,所以没有具体的表述。

  但还是让001发现了一些蛛丝马迹。

  其中有一段男女主功成名就之后衣锦还乡,路边夫人的对话里提到了知青院的女知青。

  【“哎哟,你说说,那陆家二小子真不是个东西,直接把一个活生生的人给搓磨成什么样子了啊!”

  “要我说,也是那女知青命不好,嫁那个那样的玩意儿,而且她肚子还不争气,一年生了三个女儿,这搁谁谁愿意呀?”

  “也是,她没给他们老陆家留下香火,也不能怪老二脾气不好。”

  “但是你听说没,那女知青娘家人找过来了。”

  “这么多年都没人来,怎么就突然过来了?难不成是来给她撑腰的?”

  “那倒不清楚,不过这女知青还真是可惜,她都坚持了七八年了,只要再熬个半年,就能等到高考恢复了,就算不能通过高考回城,那国家政策也行啊。”

  “还不就是命不好,我也是听别人说的,那时候她家好像是出了什么事儿,家里急需钱,可这一个小姑娘又有什么办法呢?就把自己嫁了出去,彩礼都给了娘家,是一点都没带回,更别说嫁妆了,啥都没有,就空着一个人进的门。”

  “哎呦呦,还真是命不好,一点钱都没带回婆家,也难怪婆家对她不好。”

  “是啊。”】

  虽然这里面的女知青并没有指名道姓,也没有具体说她的情况,但苏清麦直觉就是李芳。

  这知青院几个女生,刘玉兰和张春燕绝对不是那种为了家人会牺牲自己的性子,而王晓红,竟然不符合七八年的时间。

  只剩下李芳了。

  下了乡之后,李芳一直对她都挺好的,如果可以,苏清麦希望她到时可以有不一样的选择。

  按苏清麦的推测,李芳娘家人一直没来找她,可能是当时的事情,根本就没有因为芳姐的那点彩礼而解决,想想也是,彩礼又能有多少呢?

  顶天了,两三百块。

  而这两三百块就能解决的事儿,苏清麦相信李芳家里不可能周转不过来。

  就她目前的观察,李芳家里虽不说是什么大富大贵,但条件肯定也不差,她也曾经听到李芳说他家里有好几个人在厂里上班,而这种家庭,家里的亲戚大约都是在同样的水平,就算借,也不至于说这么一些都没有。

  现在李芳有了这样一个赚钱渠道,再加上她也不是那种大手大脚的性子,两年后一定能攒不少。

  就算不够,到时若1,000万的任务完成了,她也能资助一点。

  就算她也没什么钱,但多多少少也是能借一些的,也许就因为她的一个举动,就能改变李芳的命运呢?

  苏清麦以前的想法是尊重他人命运,不要介入他人的因果,但那仅限于那种理不清的人,那种人也许你帮了他,他还觉得你在害他。

  可李芳不一样。

  而且,基于自己奇特的经历,自己不就是因为叶随云第一世的善举而来的吗?虽然还是不信玄学,但对它保持尊重的态度,也算给自己积功德了。

  ……

  到了国营饭店,李芳让苏清麦想吃什么选什么,但苏清麦怎么可能这么做呢?

  她还想着李芳能多攒些钱呢,才不会这么花。

  还好今天的小黑板上的两个菜是苦瓜酿肉和外婆菜炒鸡蛋。

  她不吃苦瓜。

  “就一个外婆菜炒鸡蛋吧,我们一人再来碗面,就可以了。”,苏清麦转头对李芳说道。

  李芳怕苏清麦故意给她省钱,不由皱了皱眉,“太少了吧,再加个苦瓜酿肉吧。”

  苏清麦立刻做出一副惊恐状,“芳姐!你知道我不吃苦瓜的!”

  “可是里面有肉,苦瓜我吃,你吃肉就好了。”,李芳作势就要去点餐才交钱票。

  苏清麦赶忙拉住,“芳姐,我真的不吃,那沾上一点苦瓜味儿,我都不吃的。”

  这苏清麦倒没说谎,她是真的一点都不吃,实在吃不来,是闻到苦瓜的味道就会哕的那种抗拒。

  李芳想了想,好像的确是没见苏清麦夹过苦瓜,而且每次桌上有苦瓜的时候,她都只是啃馍馍,连菜汤都不喝,看来估计是那锅里炒过苦瓜,她觉得有味儿吧。

  见此,李芳只好作罢,“行吧,那就不要,你还真是挑,沾点儿味儿,肉都不吃。”

  “嘿嘿。”

  事实就是这样,苏清麦也没什么好辩解的,傻笑两声,留下挑嘴的印象又怎样,至少目的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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