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流浪的演化(1 / 2)

寻尸记 独立行走的狼 1118 字 2022-10-17

1894年甲午战争后,中国与日本签署了马关条约,日本利用条约中从中国夺得的赔款中的百分之八十来发展军事,开始走上对外侵略的道路,并把大陆政策定为侵略的首要国策。

    1927年在日军策划制定侵略中国东北、内蒙时,我年仅十岁的父亲被卷入了这个硝烟战争的年代。

    祖父参加到以张作霖为首的抗日队伍当中,祖母带着父亲留在外曾祖母家中照看,次年中旬轰动中外的皇姑屯事件发生后不久,祖父因身受重伤回到家中疗养,但由于伤势过重缺乏医疗设施不幸瘫痪在床。

    直到1931年9月中旬日本发动九一事变,侵占中国东北时,外曾祖母和祖母不得不带着幼小的父亲被迫迁移到冀东一带,路途中祖父因旧伤复发不幸身亡。

    外曾祖母和祖母草草的将祖父埋在路边的荒地中,伤心欲绝不得不狠下心来丢下已死去的祖父继续“逃亡”。

    在河北与山东交界的一个小村庄落下脚步,当地村民和一些老人给她们找了一间小房让她们住了下来。

    也就在两年后外曾祖母因身体不适,患重病卧床不起,祖母一个人既要照养老人又得照看小的,生活实在艰难困苦。

    村里的老人们看她们的光景实在难熬,便一再相劝让祖母在寻一个男人,好帮着她操持家里的光景,而祖母却一再婉言谢绝。

    在看着儿子一天天瘦下来的小身板,祖母只能每天以泪洗面。不料两个月后在村中老人的一再相劝之下祖母不得不放下尊严,嫁给了村里的一个年轻力壮的中年男人。

    这个男人姓许名江财,也不知为什么打了半辈子光棍,他的家庭条件在当时可以说很富裕。

    有人说跟他的“工作”有关,而这个工作也使得他不能拥有属于自己的孩子。两人结婚后各自提出一个条件,不然互不同意这桩婚事。

    许江财的条件是婚后孩子必须跟自己的姓。

    祖母的条件是婚后必须让许江财将自己的原配丈夫的尸体带回东北老家埋葬。

    婚礼当然不会有太大的场面,基本上就是男方的亲戚和村里的部分相亲们,当然这里少不了个别混吃混喝的年轻二愣子。

    事后双方果然信守承诺,祖母将儿子(也就是我的父亲)的姓氏改为许姓,新祖父不得不只身一人踏上寻找我亲生祖父的尸首的路途。

    1937年七七事变日军全面侵华的战争终于打响了,这时我年满二十岁的父亲‘许贺平’投身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也就是八路军),进行了抵抗日军侵略的全面战争。